什么是功能性视力下降?
很多顾客来检查时会主诉最近一段时间感觉视力下降,怀疑自己近视或者散光,并希望通过配镜达到满意的视力。
但在验光中我们会发现,有一部分顾客通过屈光矫正后视力仍然不佳,或者检查出的屈光不正度数与矫正视力不相符,经检查后未发现器质性病变,排除弱视。这部分顾客便存在功能性视力下降,他们大多长期从事近距离工作,因远、近矫正视力不佳而苦恼。
什么原因引起了功能性视力下降?
天津市眼科医院视光中心李丽华主任在眼视光国际论坛发言中提到,出现功能性视力下降多为以下四种原因:
(1)集合不足(最常见60%)部分为调节不足引起的假性集合不足,另一部分是原发性集合不足,引起调节超前。
(2)低度远视、低度散光,这一类往往都合并调节不足,进而引起视疲劳。
(3)由调节过度、基本型外隐斜、散开不足造成的异常双眼视。
(4)低度近视顾客,这部分顾客可能会合并调节灵敏度异常,或聚散灵敏度的异常。
当面对功能性视力下降问题时,我们能做什么?
(1)对于调节超前、调节痉挛的顾客可以使用睫状肌麻痹剂进行散瞳,达到放松睫状肌提高视力的作用。
(2)对于调节不足、集合不足、调节灵敏度异常的顾客可进行视觉训练。视觉训练可以帮助顾客改善双眼视功能,有效恢复正常的调节幅度、调节灵敏度及调节反应能力。
如何判断自己是否为功能性视力下降?
一定要到正规机构进行屈光检查,更要对双眼视功能进行评估。视光师会根据检查结果来判断眼睛的功能是否异常,从而为顾客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及训练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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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载自天津眼科医院视光中心公众号